1、 泰安市出租车管理立法调研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 SDTASJ2018-0604-00 采 购 人: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日 期:二一八年 六 月 项目名称: 泰安市出租车管理立法调研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 联系电话: 0538-2199166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2.1 总则 . 4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 . 10 2.3 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 12 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 格、资信证明文件 . 16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
2、间以及地点 . 17 2.6 唱价、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 18 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 32 3.1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 32 4.1 签订合同 . 34 4.2 追加合同金额 . 35 4.3 质量与验收 . 35 4.4 合同主要条款 . 35 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 .39 5.3 服务成果验收 . 39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0 6.1 项目说明 . 40 7.1 报价文件 . 43 7.2 商务文件 . 48 7.3 技术文件 . 64 项目名称: 泰安市出租车管理立法调研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 0538-2
3、19916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泰安市东岳大街 7 号 联系方式: 0538-8508356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安市虎山东路畜牧局东综合楼 5楼 联系方式: 0538-2199166 二、采购项目名称 :泰安市出租车管理立法调研项目 采购项目编 号: SDTASJ2018-0604-0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用途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 金额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泰安市出租车管理立法调研项目 1 泰安市出租车现状及运营状况调查分析和国内出租车管理先进城市调研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
4、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万元 三、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 2018 年 6月 5 日 08 时 30 分至 2018 年 6 月 11日 16 时 30 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方式: 来人购买,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市虎山东路畜牧局东综合楼 5楼 515)报名
5、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 每套人民币 3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 2018 年 6 月 5日至 2018 年 6月 11 日 项目名称: 泰安市出租车管理立法调研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 0538-2199166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 年 6 月 19 日 13 时 00 分至 2018 年 6月 19 日 14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 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 开标室 ( 泰安市花园路 39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
6、2018 年 6月 19 日 14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 开标室 ( 泰安市花园路 39 号)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丽萍 联系方式: 0538-2199166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采购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附件:磋商文件 发布人: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 年 6 月 4 日 项目名称: 泰安市出租车管理立法调研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 0538-219916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 总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
7、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指磋商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磋 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本 磋商文件所称服务 ,是指 泰安市出租车管理立法调研项目 。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泰安市出租车管理立法调研项目 4 项目内容 包括泰安市出租车现状及运营状况调查分
8、析和国内出租车管理先进城市调研。 5 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 15万元 。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 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投标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
9、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原件) 2、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保证 金缴纳凭证;(须提供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项目名称: 泰安市出租车管理立法调研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 0538-2199166 身份证;(须提供原件) 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须提供原件) 5、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提供 2016-2017年的财务状况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近六个月 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近六个月 近期依法纳税证明 );
10、(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注:( 1)证件、证明、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况 (以上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报价文件中虽然有复印 件但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提供原件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了原件,但在报价文件中没有复印件 ;提供的原件与报价文件中的复印件不相符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其报价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3)原件经核验后退回供应商。( 4)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或者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
11、,否则其报价无效。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9 提出磋商文件答疑时间 2018年 6月 12日 11时 00分。 10 磋商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2018年 6月 13日 16时 00分。 11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12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2、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 3、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磋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磋商文件指定的磋商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项目名称: 泰安市出租车管理立法调研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
12、称: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 0538-2199166 视为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4、收取人: 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 账 号 :泰安银行岱道庵支行 6、开户银行: 811230101421003337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年 6月 19日 14时 00 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联系电话: 0538-2199187 注:磋商保证金缴纳时请供应商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13 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人工、设备、保险、税费、招标代理费、验收及知识产权等一切费用。 1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13、不允许。 15 响应文件电子 版 内容: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份数: 1份; 格式: PDF、 DOC或 XLS; 介质: U盘或光盘; 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起,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17 响应文件装订 1、 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折叠整理成 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成册(须含供应商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否则其报价无效。 2、正本 一 份,副本 三 份,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 3、响应文件正本和 所有副本应进行包装,密封于一个包装袋中或分别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8
1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 项目名称: 泰安市出租车管理立法调研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 0538-2199166 19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递交时间: 2018年 6月 19日 13时 00分起至 14时 00分止。 截止时间: 2018年 6月 19日 14时 00分。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八开标室 ; 地址:泰安市花园路 39号(岱宗大街与花园路交叉口)。 20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1 磋商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22 响应文件
15、密封性检查 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3 唱价顺序 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4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构成:采购人 1人,专家 2人组成。 25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26 报价轮次 本项目共 2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 27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否 28 成交供应商确定 推荐成交候选人 29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 款,中标人服务完成 ,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完毕。 30 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方案深化研究周期为 4个月。 32 信用记录 根据
1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7】 125号 ) 要求 ,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 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项目名称: 泰安市出租车管理立法调研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 0538-2199166 件的供应商 ,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7、,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1.2 当事人 2.1.2.1采购人:系指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 2.1.2.2供应商: 系 指 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1.2.4成交供应商:系指通过竞争性磋商,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众和招标
18、代理有限公司。 2.1.3 磋商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 2.1.3.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2.1.3.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1.3.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7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2.1.3.8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2.1.3.9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2.1.3.10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 2.1.4 合格的供应商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19、条规定的条件; 2.1.4.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 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 项目名称: 泰安市出租车管理立法调研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 0538-2199166 2.1.4.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 181号)文件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和声明函; 2.1.
20、4.5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 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2.1.4.6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1.4.7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磋商的资格。 2.1.5 保密 参
21、与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 踏勘现场 2.1.7.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 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