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23版为加强我县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一、总则(一)本规定适用于县城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立地式农民建房另行规定。(二)在县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浙江省、台州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城市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采用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应当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各类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应当符合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表(见附件2)的规定。附件2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三、建筑间距(一)关系控制建筑与建筑之间分为平行布置、垂直布置。当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按照下列标准控制:1当两栋建筑的夹角小于等于60度时,按照平行关系控制。2当两栋建筑的夹角大于60度时,按照垂直关系控制。但山墙面面宽大于22米时按平行关系控制间距。(二)各类建筑与被遮挡居住建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