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实施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流程,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办法。一、发包内容及范围本办法所指的乡村振兴项目,主要是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片建设工程、“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精品连线连片工程、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等有关新农村建设项目。本办法所称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范围,是指根据现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不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1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工程建设施工类项目;2单项服务合同标准收费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工程建设服务类项目。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发包范围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没有规定则按本办法的具体要求进行。二、承包人的条件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承包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需提交阳江市诚信登记手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外的发包业务按行业相关规定办理。三、发包的主要程序(一)以县级或乡镇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