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专业素养好、服务能力强、居民群众满意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在城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党群(便民)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等从事社区党建、治理、服务工作及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第三条 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党的主张,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认真执行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决定,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 务和公益事业; (三)依法协助党委、政府和派出机构及有关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事务; (四)依法组织居民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