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结核社区”创建实施细则为规范落实区“无结核社区”创建工作,根据区实际情况,结合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各方责任,同时明确相关工作流程。特制定区“无结核社区”创建实施细则,请按实施细则要求落实具体工作。一、项目指标(一)核心指标“无结核社区”常住人口结核病发病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在项目实施第三年和第五年分别下降50%和90%(或发病率低于10/10万)。(二)关键指标1.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90%以上;2.重点人群结核病肺结核筛查比例达到85%以上,高危人群结核感染筛查比例达到85%以上;3.高危人群预防性治疗覆盖率第三年达到60%以上;第五年达到80%以上;4.结核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二、职责分工1.管理机构。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项目统筹协调,加强政策支持,强化经费配套,负责成立区无结核社区项目协调小组,成员来自卫健部门领导、街道领导、疾控中心领导以及财政、医保、民政、慈善等部门单位人员,同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细则。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目办”),设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