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方案为规范全市建筑垃圾管理,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根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理顺建筑垃圾管理体制,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严格建筑垃圾运输监管,拓展建筑垃圾直接利用渠道,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和消纳场建设,健全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助力无废城市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建设“六个新”提供保障。二、职责分工建筑垃圾治理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各县(市、区)为建筑垃圾治理主体,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市中心城区湖南路、光岳路、财干路、海源路(含)范围内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管理,指导县(市、区)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指导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装修垃圾收运、农村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工程的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市公安局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道路通行和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行政许可工作,指导县(市、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的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工作。发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