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建设工匠承接小额工程实施方案为了鼓励和规范乡村建设工匠参与小额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建设工匠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根据*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鼓励、支持和规范乡村建设工匠参与小额工程,制定本指导意见。一、限定承接范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乡村建设工匠参与小额工程建设适用本指导意见。本指导意见所称的小额工程,是指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以下、技术要求不高且质量安全风险较低的由镇村组织实施的小型简易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具体限额由各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二、做好组织实施(一)公开项目发布面向乡村建设工匠的小额工程项目应当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发布发包公告。(二)核查报名资格列入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信用良好的乡村建设工匠名单的工匠,可按照发包公告的要求报名参加工程的竞标工作;未列入名单的工匠不得报名;尚有未结在建工程的工匠不得报名。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应当核查报名的乡村建设工匠信用情况是否符合条件,同时对乡村建设工匠是否存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进行查验。(三)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