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学生餐工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学校餐饮服务的新需求,让广大学生感受到“舌尖上的幸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实施“幸福学生餐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以办好“师生满意、家长放心食堂”作为总体目标,建立学校食堂经营管理“8+1”工作机制,即做到“自主经营、定点采购、食材核查、营养菜谱、健康管理、联合陪餐、光盘行动、阳光操作、考核评价”,更好地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生健康成长,不断提高学生和家长对学校食堂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二、工作内容(一)自主经营。全市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原则上由学校自主经营,不得承包或变相承包。在校生规模较大、自主经营管理存在困难的高中段学校,书面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托管工作相关档案由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留存备案),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择优方式,选择有实力、声誉良好的社会餐饮企业托管服务。托管企业可参与学校食堂的人员管理、规范操作、经营销售、食堂安全卫生等有关事务,原材料的验收、询价、食堂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必须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