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县村社货物和服务采购交易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社采购行为,切实维护村社成员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以下简称“村社采购”)。村社级工程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等不适用本办法,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我县工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村社不得假借采购名义,开展村级小额工程。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办法所称的服务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劳务技术外包或雇佣、安装修理服务、广告服务等。村社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坚持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结果的合法公正。为规范采购工作和提高采购便利性,村社采购通过“乐采云-国企采购平台”进行网上电子化交易。二、部门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村社采购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全过程监督,指导村社制订内部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组织开展村社采购管理专项检查等相关工作。乡镇(街道)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负责辖区内村社采购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