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持续推进环境卫生长效综合管理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更好的解决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在全区长效管理和物业管理工作中争先进位,切实让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美好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为进一步贯彻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方法(市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考核办法、区环境卫生物业管理和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和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结合2022年考核总体情况,现将2023年我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明确如下:二、考评范围和内容1.全镇所有小区()的环境卫生长效综合管理和物业管理成效及“红色物业”开展情况。2.职能部门和单位全镇所有小区,市、区城市管理考评小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镇建设局(物管科)。三、考核标准1.根据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方法(市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考核办法、区环境卫生物业管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