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组付费办法(试行) 一、为规范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的医疗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xx市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试行按病组基准值结合差异系数付费。 三、参保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不受社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付费办法调整的影响。 四、病组分组按国际、国内标准的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技术确定。执行国家颁布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诊疗项目编码、药品分类编码、医用耗材编码、病案首页等标准。原则上应满足组内变异系数CV1,总体方差减小系数RIV70%。 五、病组依据组内病例例数分为稳定病组和非稳定病组。稳定病组为病组组内例数达到大数定理要求界值或者例数5例以上且CV1的病组;非稳定病组为病组组内例数少于等于5例的病组。稳定病组分批逐步纳入病组付费管理。 六、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照病组分组技术确定所属疾病病组,对实行按床日付费的住院医疗服务,纳入相应的床日病组管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