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88第 1.0.4 条 商店建筑的规模,根据其使用类别、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应符合表 1.0.4 的规定。商店建筑的规模 表 1.0.4百货商店、商场建筑面积(m 2)菜市场类建筑面积(m 2)专业商店建筑(m 2)大型 15000 6000 5000中型 300015000 12006000 10005000小型 3000 1200 1000第 2.1.3 条 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 1/4 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第 2.1.4 条 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
2、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 4m 的运输道路。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第 2.1.5 条 新建大中型商店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留有适当集散场地。第 2.1.6 条 大中型商店建筑,如附近无公共停车场地时,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在基地内设停车场地或在建筑物内设停车库。第 2.2.4 条 步行商业街长度不宜大于 500m 并在每间距不大于 160m 处,宜设横穿该街区的消防车道。第 2.2.7 条 步行商业街的各个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停车场地。第 3.1.6 条 营业部分的公用楼梯,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室内楼梯的每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1.40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0.16m
3、,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28m;二、室外台阶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0.15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30m;三、供轮椅使用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 112,两侧应设高度为 0.65m 的扶手,当其水平投影长度超过 15m 时,宜设休息平台。第 3.1.7 条 大型商店营业部分层数为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宜设乘客电梯或自动扶梯;商店的多层仓库可按规模设置载货电梯或电动提升机、输送机。第 3.2.13 条 大中型商店顾客卫生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男厕所应按每 100 人设大便位 1 个、小便斗 2 个或小便槽 1.20m 长;二、女厕所应按每 50 人设大便位 1 个,总数内至少有坐便位 12 个;三、男女厕所应设前室,内设污水池和洗脸盆,洗脸盆按每 6 个大便位设 1 个,但至少设 1 个;如合用前室则各厕所间入口应加遮挡屏;第 3.5.1 条 菜市场类建筑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如因基地所限而需场内设商品运输通道时,其宽度应包括顾客避止范围;二、商品装卸和堆放场地应与垃圾废弃物场地相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