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7 页车辆维修检验标准维修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维修后,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以下出厂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维修人员或检验员有权拒绝接收或责令返修。各系统检修的出厂技术标准如下:一、换发动机、发动机大修的出厂技术标准1. 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效能良好,无阻塞及短路现象,安装牢固,密封无渗漏现象。2. 发动机无异响,油底无渗漏。3. 发动机各部接口螺栓、螺母安装扭力符合原厂规定。4. 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装正确,不漏油、水、气。5. 各传感器安装扭力符合规定,导线接头连接牢固不漏电。6. 发动机皮带无老化开裂及磨损过度现象,张紧度符合原厂规定。7. 起动
2、机起动时无空转、打滑现象,电瓶桩头牢固,电瓶液正常。8. 发电机充电正常。9. 发动机支架,排气管接口安装牢固,接口垫不漏气。10. 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规定,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挂档不响,无打滑现象。11. 水箱、空调泵、助力泵、发电机安装牢固,冷却风扇及设备工作正常。12. 点火正时符合原厂规定。13. 气缸压力(水温 80 以上时)符合原厂规定。14. 在常温下,机油压力应符合技术标准。15. 油门、阻风门工作正常。16. 加速灵敏、不爆震、不回火、不冒烟。各工况供油正常,过渡平顺。热磨合 4小时之后,拆下火花塞应无上油现象。17. 在走合期之内允许排气管有不明显的冒蓝烟。在各档内均
3、须避免发动机以高转速行驶。第 2 页 共 7 页18. 尾气排放符合技术标准。二、发动机中修、发动机更换活塞及活塞环的出厂技术标准1. 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效能良好,无阻塞及短路现象,安装牢固,密封无渗漏现象。2. 发动机冷车允许有轻微异响,油底壳无渗漏。3. 发动机各部接口螺栓、螺母安装扭力符合原厂规定。4. 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装正确,不漏油、水气。5. 各传感器安装扭力符合规定,导线接头连接牢固不漏电。6. 空调皮带、正时皮带张紧度符合原厂规定。7. 起动机起动时无空转、打滑现象,电瓶桩头牢固,电瓶液正常。8. 发电机充电正常。9. 发动机支架,排气管接口安装牢固,接口垫不漏气。1
4、0. 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规定,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挂档不响,无打滑现象。11. 水箱、空调泵、助力泵、发电机安装牢固,冷却风扇及设备工作正常。12. 点火正时符合原厂规定。13. 气缸压力(水温 80 以上)符合原厂标准。14. 在常温下,机油压力应符合技术标准。15. 油门、阻风门工作正常。16. 加速不突暴、不回火、不冒烟。各工况供油正常,过渡平顺。热磨合 4 小时之后,拆检火花塞应无明显上油现象。17. 在走合期之内允许排气管有不明显的冒烟。在各档内均须避免发动机以高转速行驶。18. 尾气排放符合要求。三、保养、小修作业的一般技术标准对保养作业内容必须按制造厂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并
5、耐心向客户解答清楚,涉及车辆行驶安全及车辆寿命的机件损坏或发生问题时,必须向客户解释清楚,如客户第 3 页 共 7 页不做修理,必须在施工单上注明。1. 更换的配件必须按工艺安装好,外表擦拭干净。2. 油、液面检查后,必须擦拭清洁。3. 防尘套检查后,要擦拭清洁。4. 校对点火正时、尾气排放必须使用仪器。怠速转速、空调转速必须热车检查。5. 皮带张紧度,必须用手按或用仪器检查。6. 机器盖、勾、门轴等部位点油(客户不要求点油除外) 。7. 检查有无松动的地方,必须用工具或手进行检查。8. 制动踏板必须检查自由行程,助力效能、手刹必须检查拉紧齿数和手刹效能。新换刹车片要有磨合期,一般 200km
6、,并及时提醒车主要增大刹车力进行补充。9. 轮胎压力、花纹按标准检查,不合格时需向客户说明。10. 小修项目维修时,必须按维修手册维修方法进行四、检修刹车系统的出厂技术标准项目包括:更换刹车总泵、更换真空助力器、更换刹车软管、更换刹车分泵、更换刹车盘、更换刹车片、更换刹车管、更换刹车管三通、更换 ABS 总成,更换制动液。1. 目视刹车油杯,油面在上下标准范围之内。2. 安装刹车管路无渗、漏油。3. 刹车踏板自由行程符合标准,一般 0.5-2mm。4. 踏下制动踏板最大制动时,发动车在真空助力器作用下踏板下行,刹车踏板距地间隙大于总行程的 1/3。5. 必要时路试,在平坦干燥柏油路面空档车速
7、30km/h 踩紧急制动,刹车距离不超过 6.2m,轮迹偏离不超过轮胎面宽。40-60km/h 车速轻点刹车,不跑偏。6. 在制动试验台上测试制动力,空载时应占整车质量的 60%以上,满载时应占 50%以上。且前轴左、右轮制动力差不得大于 5%,后轴左、右轮制动力差不得大于 8%。7. 制动协调时间不得大于 0.3 秒,制动完成释放时间不得大于 0.8 秒。第 4 页 共 7 页8. 带 ABS 系统的车辆维修后,ABS 系统装配良好、牢固,其性能符合原设计规定。故障排除后清除原故障信息。9. ABS 系统失效时,其制动力应达到 1-4 条要求。10. 驻车制动:a) 驻车制动有效拉紧行程为
8、2-3 齿,在平坦道路上用二档起步,拉紧驻车制动器操纵杆,发动机应有熄灭现象;b) 汽车空载正反两方向在坡度 20%的干燥坡道上,使用驻车制动应保持 5 分钟以上固定不动;c) 采用制动试验台试验,在空载情况下,其制动力总和不得小于该车总质量的 20%。注:制动系统一般采用路试,特殊情况需上制动试验台的车辆,测试数据要附在委托书后。五、检修转向系统的出厂技术标准项目包括:更换方向机、更换横直拉杆、更换下控制臂、更换方向盘万向节、更换转向助力泵、更换油管。1. 转向系统操作轻便、转动灵活。2. 方向盘无自由量,盘在中间位置。3. 最大转向角时轮胎侧面不磨。不得与其它部件有干涉现象。4. 横拉杆球
9、头无明显间隙。5. 发动车,车轮平行时,转向助力油在上下标准线之内。6. 转向助力泵、油管无渗漏。7. 行驶中车轮向后能自动回正,保持直线行驶。8. 更换方向机,更换横直拉杆,更换下控制臂、球头、传动轴万向节,更换前减震器,必须调前束。检测仪测试,前轮侧滑不超过5m/km。9. 转向系统大修,车辆前轮定位符合原厂规定。 、六、检修传动系统的出厂技术标准第 5 页 共 7 页(一)离合器项目包括:更换飞轮盘、离合器片、更换离合器轴承、离合器拨叉、离合器拉线、离合器总泵、离合器分泵。1. 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打滑、不抖动、无异响。2. 离合器自由行程,目测一般在 15-25mm。3. 离合
10、器分离时,踏板距地间隙小于总行程的 1/3,或按客户要求。4. 目视离合器分泵、总泵、油路无渗漏。5. 离合器油杯油面在上、下标准线之内。(二)变速器项目包括:机械变速器、自动变速器、换档拉杆、档把、清洗自动变速箱。1. 变速器操作灵活、无异响。2. 行驶中不掉档、不乱档、无异响。3. 自动变速器行驶中升档、降档正常,无异响。4. 目视变速器、油管、散热器无渗漏。5. 自动变速器油面应按生产厂家所要求来检查。6. 机械变速器油面应按生产厂家所要求来检查。七、检修电器系统的出厂技术标准(一)发电机项目包括:更换调节器、更换充电指示灯、更换发电机。1. 充电电压,充电电流应符合原厂规定。2. 充电
11、指示灯:打开点火开关时灯亮,怠速时灯灭或暗亮。3. 发电机转动无异响。4. 维修线路无破损。5. 皮带松紧度符合厂家维修手册标准。6. 充电线两端应接触良好无发热现象。(二)起动机项目包括:更换吸力包、更换线束、更换飞轮齿圈、安装变速器。第 6 页 共 7 页1. 起动机转动无异响,离、合正常无卡滞空转现象。2. 吸力包动作正常,无不吸现象。3. 电瓶桩头不发烫。4. 维修线路无破损,桩头及端子良好。(三)照明灯及仪表指示项目包括:更换灯泡、保险、总成、开关。1. 各处部指示灯安装牢固、齐全有效。2. 各仪表灯安装牢固、齐全有效。3. 维修线束无破损,插头良好。4. 须上检测仪测试灯光的车辆,
12、测试结果要附在委托书后。(四)检修全车线路1. 更换全车线束:a) 全车线速必须按原厂装配格局进行走线安装;b) 更换过后必须用卡子卡紧线束,不得有散及过长,过短现象,以免造成断折或磨损搭铁;c) 更换全车线束时不得自行更改线束改线束接头,不允许跨接线路,以免造成起火及线路损坏。2. 维修更换局部线束:a) 局部线束更换必须按原厂装配格局进行走线安装;b) 维修局部线束时不得因维修造成对其它电路干涉;c) 在对局部线束维修时,不得自行接替代线,应按原厂规定更换维修。3. 对于电器故障的检查、维修、更换:a) 对于电器设备检查维修时,不得自行断开线路或跨接线路,不得自行更换大负荷保险或用铜丝代替
13、;b) 对于维修、更换过的电路部分必须达到原厂规定的电压、电阻、电流;c) 在维修过程中必须用专用设备对电路进行测量,不得自行用自制的测试工具,以免损坏电路;第 7 页 共 7 页d) 在维修过程中严禁对发动机或搭铁处试火。5. 在大修过后,必须达到全车灯光齐全,所有用电部件工作稳定、正常。八、车身维修的出厂技术标准1. 修复后车身及附件外形尺寸应符合原厂规定。2. 车身各构件无损伤、断裂或严重锈蚀。整形部位外形平整,曲面衔接变化均匀。3. 车身覆盖件,更换后保持开关灵活,板件间隙均匀合适,修复表面保持平整,外形曲面过渡均匀,无裂损。4. 所有铆钉应平滑,紧固,排列整齐,间距均匀。焊接表面高低
14、一致,宽度均匀。5. 内部饰件外观应平顺贴合,无凹隆,分段接口处平齐,保持清洁。6. 所有经过烧烤、焊接、切割部件及车身底盘都应进行防锈、防腐蚀处理。九、汽车喷、补漆的出厂技术标准1. 汽车喷漆表面平滑光亮,色泽均匀,色调协调,边界整齐。2. 汽车喷漆漆面应无明显气泡、流痕、皱纹、漏漆。3. 不须喷漆部分不应有漆痕。注:1. 维修中须拆其它部件时,维修后应按其它部件所属系统的出厂技术条件执行。2. 当检验发现不符合出厂技术条件、而客户不要求更换或不维修时,必须在任务委托书或施工单上注明,并请客户签字确认。3. 有关检测量数据填写在有关检验单及任务委托书相关项目栏内;检验合格后,质检员必须在任务委托书上签字。4. 对不符合以上出厂技术标准的,应由质检员认定为维修不合格,并责令维修人员进行内部返修,由质检员登记在内部返修记录 ,每月汇总进行统计分析。5. 漏油:指 5 分钟之内漏油;渗油:指 4 小时之内有油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