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汇报1修订背景2新办案规则亮点3办案规则重点修改条款对比4目录CONTENTS新组织规则亮点65组织规则重点修改条款对比意义01CHAPTER修订背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已经2017年4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2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于2017年5月8日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已经2017年4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2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于2017年5月8日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一方面,我国经济社会正在加速转型,劳动人事关系矛盾处于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逐年增多。另一方面,许多地区在近年来的仲裁实践中,针对仲裁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完善仲裁办案制度、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方面形成了很多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做法。“十二五”时期,全国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案件402.4万件,年均80.5万件。2016年,全国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审结争议案件82.8万件。这就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新要求,及时总结地方在仲裁实践中创造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