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物权法 内容简介n一、物权法一般理论n二、所有权n三、用益物权n四、担保物权n五、占有一、物权法一般理论 1、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2、特征n物权的对世性 物权人以外的义务人负有不侵害或妨碍的消极义务n物权的支配性 物权人自主支配标的物,实现其利益n物权的排他性 物权不容他人侵犯和妨碍3、物权的客体物权的客体 物权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 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物权的客体为物。“物物”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者支配的物质客体。4、物权的效力n物权的效力 指法律为实现物权的内容所 赋予的效果与权能。n1.物权的排他效力n2.物权的优先效力n3.物权的排除妨碍效力n4.物权的追及效力5、物权的种类与保护n1.物权的种类 所有权 包括国家、集体、个人对物的权利 用益物权 基于物权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探矿权、捕捞权等 担保物权 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n2.物权的保护 四种基本方式 6、物权法n物权法 调整物的归属以及物的占有、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n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n平等保护原则n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