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郑市辛店中心卫生院康复设备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编 号:新财购 -2018-63 号 招 标 人: 新 郑 市 辛 店 中 心 卫 生 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 二 0 一八年 五 月 新郑市辛店中心卫生院康复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1总 则 .12 2招标文件 .14 3投标文件 .15 4投标 .17 5开标 .18 6 评标 .19 7 合同授予 .19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 9 纪律和监督 .2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 25 评标方法前附表 .27 第四章 合同样本 . 33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4 一、投标函 .36 二、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8 (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8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9 三、投标保证金 .40 四、项目实施方案 .41 五、服务承诺 .42 六、资格审查内容 .43 七、投标单位廉洁自律书 .46 八、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7 附件一:投标函附录 .48 附件二: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 .49 附件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投标人可自行扩展设计本表) .50 第六章 技术要求 . 51 新郑市辛店中心卫生院康复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 2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郑市辛店中心卫生院康复设 备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新财购 -2018-63 号 一、招标条件: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辛店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就新郑市辛店中心卫生院康复设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 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 。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新财购 -2018-63 号 2.2 供货地点: 新郑市辛店中心卫生院 2.3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2.4 采购预算: 125 万元 2.5 招标内容:康复诊疗设备(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供 货 期 : 30 日历天 2.8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 段
4、2.9 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报名条件: 3.1 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
5、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新郑市辛店中心卫生院康复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 3 3.3报名单位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代理商; 报名单位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 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且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投标。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 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须知: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
7、详见 http:/http:/【通知公告】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下载专区】 -办理 CA 数字证书所需资料)。 5.2 CA 密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大厅 6号窗口办理。 5.3 招标文件的获取 5.3.1 招标 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会员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5.4 投标文件的递交 5.4.1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交易中心网站 http:/【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4.2 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
8、投标文件。 5.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至:新郑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新郑市辛店中心卫生院康复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 4 心开标室。 5.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 1)营业执照; ( 2)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3)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经审计且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 4)依法缴
9、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 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 5)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 档案结果告知函 ,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7)企业在“信用中国” http:/ (以上所有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六、报 名时间: 2018 年 5月 7日至 2018 年 5月
10、15 日 17:00 止。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25000 元) 7.2 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7.3 保证金支付日期: 2018 年 5月 7日至 2018 年 5月 15 日 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7.4 保证金账号信息: 开户行一: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888100020001722 开户行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410109010160006901001263 (注:以上两个银行账号任选其一缴纳投标
11、保证金) 7.5 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会员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及标书下载,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投新郑市辛店中心卫生院康复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 5 标人操作手册。(注:每个标段可任选一个账号进行缴纳;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二)本项目标书费伍佰元整( 500 元),在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 6 月 6日 9:30 整 开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
12、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新郑市辛店中心卫生院 联 系 人: 贾女士 联系电话: 0371-69653015 地 址:新郑市辛店镇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5538122671 0371-55679799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 27 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12 层 新郑市辛店中心卫生院康复设备
13、项目 招标文件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名 称: 新郑市辛店中心卫生院 地 址: 新郑市辛店镇 联 系 人: 贾女士 联系电话: 0371-69653015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 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12层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15538122671 0371-55679799 3 项目名称 新郑市辛店中心卫生院康复设备项目 4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6 供货地点 新郑市辛店中心卫生院 7 供货期 30 日历天 8 质
14、量 要求 合格 9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 10 出资比例 100% 11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13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 接受 14 投标预备会 不 召开 15 分包 不允许 16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若有疑问,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公司(加盖单位公章和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并将问题发至邮箱 和 (邮件须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17 招标人书面 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18 构成招标文件 其他材料 技术要求,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 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
15、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新郑市辛店中心卫生院康复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 7 19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20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发出后 24小时内 21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发出后 24小时内 22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无 23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经审计且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2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年份要求 2015 年 1月
16、1日起至今 25 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5 年 1 月 1 日 以来由投标人作出相关承诺,或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 2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7 签字和 (或 )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 或其 授权委托人 签章,并盖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人 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 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规定其它应签 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必须签字或盖章并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如果要求必须签字的,不允许用签字章代替手写签字。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若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电子版需加盖 CA 认证电子锁印章 。 2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壹 份( U 盘存储, 须 为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最终生成的未加密的电子版, 包含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29 装订要求 采用左侧胶装的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30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整前不得开启 新郑市辛店中心卫生院康复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 8 (注: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18、格式自拟) 31 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32 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 同开标时间 33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同开标地点 34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否 3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 6 月 6 日 9:30 整 开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评标室(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 36 开标程序 详见本章 5.2 37 评标委员会的 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经济、技术等方面专家 4人(其中经济 2人,技术 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由招标人在省财政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参与评标的招标人代表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担任
19、。 确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招标人代表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主任。 38 是否授权 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人。 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 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9 投标人报名条件 3.1 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20、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新郑市辛店中心卫生院康复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 9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21、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3报名单位可以是制造商, 也可以是代理商; 报名单位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4 其他要求:开标时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 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接收。 40 投标保证金及 标书费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25000 元)
22、7.2 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7.3 保证金支付日期: 2018 年 5月 7 日 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 17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7.4 保证金账号信息: 开户行一: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888100020001722 开户行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410109010160006901001263 (注:以上两个银行账号任选其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7.5 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会员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及标书下载,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 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每个标段可任选一个账号进行缴纳;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二)本项目标书费伍佰元整( 500 元),在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4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1.1 本项目 招标控制价 12500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