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30号,以下简称通知),建立健全江河湖库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全面实施河长制,有效恢复河流健康生命、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方案。一、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发展水经济、传承水文化为主要任务,立足太和实际,认真落实意见和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积极构建目标明确、责任明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体制机制,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恢复河湖自然生态,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基础;为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全面建成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