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三新村收储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法条例、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一、 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10日发布了关于江北三新村收储项目项目土地征收的预告,拟依法征收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三新村民约148亩集体土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土地现状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林地及未利用地,征收土地同时对征地范围内的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实施征收补偿。二、 征收目的被征收范围内土地用于江北三新村收储项目项目建设。三、 组织实施惠城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的宣传、实施、指导、监督、管理,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直接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等工作。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为本项目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与被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直接签订村民住宅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