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审批办事指南一、并联事项名称1.项目核准或可行性研究审批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含质量监督备案和中标备案(政府投资项目)二、适用范围成都市青羊区范围内带方案出让土地以及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对城市风貌影响较小的建筑工程和小型服务设施等。三、受理机构牵头部门:青羊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参与部门:青羊区发改局、青羊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受理窗口青羊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五、相关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3.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四十七、第四十八、第四十九条;4.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十三条;6.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住建部令第42号);7.房屋建筑和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