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搬迁安置资金支出送审单 送审单位 干冲区办事处 经办人 符乐平 送审时间 2017-12-29 搬迁户姓名 符巨武等 125 户 项目名称 炼化扩能项目联排房入住生活,交通补助 送 审 内 容 干冲区新兴居委会 符巨武 等 125 户,属洋浦海南炼化扩能项目搬迁户,已签订联排房安置协议,根据洋浦经济开发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搬迁安置与补偿暂行办法( 213 年 7 月 9 日党政席会修订)的有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应给予符巨武 125 户居民联排房入住生活及交通补助费。发放时间为 2017 年月 10-12 份(共 3 个月)经统 计,符巨武等 125 户居民联排房安置户入住生活及生活交通补助费 3 个月共计 804900.00 元。现将有关资料呈报,请予以审批。 经办人意见 拟将海南炼化扩能项目符巨武等 125 户居民联排房安置户入住生活及交通补助费等有关材料送审搬迁办,妥否,呈请领导审。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安置科意见 拟同意经办人的意见呈请孙剑副主任审批。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监察室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主要领导审批 签名(单位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