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投资发展部部2014年6月*目 录n第一章 总则n第二章 城市用地分类n第三章 城市公共设施n第四章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n第五章 建筑间距n第六章 建筑物退让n第七章 建筑物的高度控制n第八章 建筑基地内的绿地控制n第九章 建筑基地出入口和停车位控制n第十章 其他特殊补充规定n第十一章 附则*1 1 PARTPART城市用地分类*居住用地(居住用地(R R):):一类居住用地:以底层住宅为主,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善,建筑密度较低,绿一类居住用地:以底层住宅为主,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善,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地率 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善,环境较好二类居住用地: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善,环境较好的用地。的用地。三类居住用地:以多、高层住宅为主,市政公共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善,环境一三类居住用地:以多、高层住宅为主,市政公共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善,环境一般,或与住宅与工业或其他用地有混合交叉使用的用地。般,或与住宅与工业或其他用地有混合交叉使用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