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计量(签证)制度工程监理计量(签证)制度为加强在监工程计量管理,规范工程签证,有效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和保证工程质量,切实履行监理职责,依据九江市中心城区城建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九建城字201041号)及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部门所有在监工程计量(签证)必须根据工程具体特性参照执行,并不得低于此执行标准。一、签证项目分类 1、建设单位委托的临时增加的非实体项目。如:拆迁拆除工作、清运工作、搭设临时设施、配合设计勘察、抽水台班、临时用工等。此类项目的特点是临时性的、工程量不固定的,不易选套定额定价且容易与合同内的工作混淆 2、建设单位委托合同外增加项目。如:建筑红线外排水系统接通、给拆迁户做护坡、帮沿线单位做管线迁移、临时交通道路的修复等,此类项目的特点是不属于建设项目内,但又涉及到建设项目的功能与使用。建设费用的出资人不确定等,且容易与施工单位的技术措施或临时措施工程混淆。3、建设单位委托的设计变更项目。因建设单位项目工程使用功能要求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变更等。4、设计暂定工程量项目,需要实测计量的。如桩基施工、抛石挤淤,挖淤换填等。5、施工中遇到异常地质条件或地下阻障,但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