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知识回顾:建设工程安全法律制度v 法律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v思考、讨论题思考、讨论题1:建筑工地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由谁建筑工地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由谁负责?负责?请发表你的观点、依据。v 受损害人提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v 建设单位律师辩称:建筑物的所有权人应该持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产权证书。在该案件中,工地的在建项目为建筑半成品,施工单位还未把该建筑物移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也并未取得建筑物产权证书。因此在法律意义上讲,该在建工程的所有权人还不是建设单位。因此建设单位不应对此伤害负责。v注意:举证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属于特殊的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确定举证责任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v还应注意相关法条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