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3 3章章 物业权属法律规定物业权属法律规定 学习目标学习目标了解物权、物业产权、物业权属的概念和特征;了解物业产权的取得、消灭和限制;了解物业权属登记相关概念、房屋登记制度熟知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及其相关概念。模块一物权与物业权属模块一物权与物业权属【案例】我国物权法第一案落槌我国物权法第一案落槌 当事人房屋产权得当事人房屋产权得到保护到保护本案争执的房屋有关权利,可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末。原告李福莲等人上辈所有的一处房产被政府不适当没收,此后40多年,该房被当作公房出租给其他居民。直至2005年9月,该房产经落实政策退还给原告,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这处房产在政府退还给原告的同时,里面的一些房间一直由本案被告刘莎租住占用。虽然租赁合同已过期,但刘拒绝向原告腾退房屋。原告只好诉诸法律。分析分析长沙市芙蓉区法院的一审判决认为,在该处房屋由政府向原告移交并办理了产权变动登记手续之后,原告即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这一不动产所有权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法院认为物权法生效后,刘莎的恶意占有行为仍在继续,故本案适用物权法,与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并不冲突。综上,依照物权法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