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现金管理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第一节 概述n支付结算: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支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n区别:支付结算:企业以及个人之间通过银行进行的资金往来;资金结算:银行之间把支付业务往来所产生的资金进行结清划拨。支付结算的特征n 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银行是办理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n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必须使用按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n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n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n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支付结算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结算种类现金结算转账结算票据结算其他结算方式汇票、支票、本票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银行卡、电子支付等补充:异地结算同城结算本票商业汇票、信用卡、委托收款、支票同城异地通用结算银行汇票、汇兑、托收承付1/3/20238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目前适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