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护士条例经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日起正式施行。护士条例从护士的执业资格、医疗机构的相关职责等多方面对护理工作进行了规定。从立法上了明确护士的权利义务、执业规则,保障了护士的合法权益。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护士条例共分六章35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第二条护士的定义第三条保护和尊重护士第四条各级政府部门在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上的职责第五条监督管理部门第六条表彰、奖励第二章执业注册第七条执业条件第八条执业注册程序及有效期第九条变更执业地点第十条延续注册第十一条良好与不良执业记录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第一条、护士条例立法宗旨第一条、护士条例立法宗旨1.充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通过明确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规定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对优秀护士的表彰、奖励措施,以此激发护士的工作积极性;鼓励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学习护理知识,从事护理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氛围。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的解读的解读第一条、护士条例立法宗旨第一条、护士条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