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1.第一节第一节 神示证据制度神示证据制度o中世纪以前:神明裁判、决斗裁判中世纪以前:神明裁判、决斗裁判o神明裁判可分为两个阶段:神明裁判可分为两个阶段:o1、前一阶段主要指中世纪以前的审判,宗、前一阶段主要指中世纪以前的审判,宗教形式多于法律形式,事实认定多以宣誓或教形式多于法律形式,事实认定多以宣誓或神前判断等宗教方法解决。神前判断等宗教方法解决。神誓法神誓法神判法神判法2.o“审誓法审誓法”,是指通过诉讼当事人面对神灵,是指通过诉讼当事人面对神灵宣誓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方法。宣誓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方法。o英美法系宣誓供述书(英美法系宣誓供述书(Affidavit)o“神判法神判法”,是指通过让当事人接受某种肉,是指通过让当事人接受某种肉体折磨或考验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方法。体折磨或考验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方法。o在在“审誓法审誓法”和和“神判法神判法”中,司法天平的中,司法天平的倾斜略有不同。前者往往有利于接受审查的倾斜略有不同。前者往往有利于接受审查的人;后者则明显不利于接受审查的人。人;后者则明显不利于接受审查的人。3.o无论在哪一种形式的神明裁判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