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物权法律制度第一节 物权法概述第二节 所有权第三节 用益物权第四节 担保物权1.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效力及变动;2.所有权的权能及善意取得;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及财产共有;4.抵押权的设定与效力;5.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区别,权利质权的基本内容;6.留置权成立的条件与留置权的实现。重重点点难难点点2009年2月,王某与甲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王某以40万元向甲公司购买1辆客车,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30万元,余款在2011年2月底前付清,并约定王某付清全款之前该车所有权仍属甲公司。王某未经其妻同意,以自家住房(婚后购买,房产证登记所有人为王某)向乙银行抵押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王某将30万元借款支付给甲公司后购回客车运营。2010年6月,该车和一货车相撞,车内乘客李某死亡。客车被送往丁厂修理,需付费3万元。导导入入案案例例经有关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违章驾驶,应对该交通事故负全责。后王某以事故责任在货车方为由拒付修理费,丁厂则拒绝交车。2010年12月,因王某借款到期未还,乙银行请求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试问:(1)乙银行能否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为什么?(2)丁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