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汽车驾驶员交接班、考勤、出勤、请销假制度一、交接班时间,由两班司机按照公司规定协调解决,要坚持作到无缝交接,接班司机未按时到岗者,交班司机不得随意脱岗(车辆在交接班时间出现无当班人员者每次每人扣款30元),同时车辆不得无故停驶;挖掘机原则上不得随意驶离工作区域,加油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地点和位置,以确保安全、节约燃油、减少空驶和其他消耗为第一,未提前申请并得到许可而私自驶离工作现场的每次扣款30元。二、上下班(交接班)时间要到车队办公室签名报到(不签到、由他人代签、提前签到者每次扣款10元、迟到5分钟之内的每次扣款10元、迟到超过5分钟的每次扣款30元),了解和汇报当天的工作和车辆状况等情况,尤其对工作区域、工作内容、工作标准、技术要求等要做具体的了解,对车辆故障隐患等作详细的交底。注:上班签到时间为上班吃饭之前的5分钟之内。三、交接班时,双方驾驶员要做好车辆技术状况、道路及任务完成情况的了解和沟通,具体情况要做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和上报,若因未做检查或检查不到位而出现责任事故则承担由此发生的责任。四、所有人员均应按要求参加公司的各项会议和活动,未经许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