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了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并持续改进,提高公司本质安全,特制订本标准。2职责2.1安全环保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检查。2.2各车间(部门)三级安全网络责任人负责各自内部的车间、班组和岗位安全检查。2.3各车间(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对各自内部的隐患整改结果全面负责。3一般规定3.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各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防范和整改各种不安全因素。3.2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要求被查车间(部门)报告近期安全生产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行为;对重大隐患问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并向公司或有关领导报告;对蓄意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对查出的“三违”和隐患,有权提出考核意见。4检查形式及要求4.1综合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结果报安全环保部备案。4.2专业安全检查,由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每月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工艺设备、电器仪表、起重设备、危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