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 为充分发挥薪酬的作用,体现薪酬体系的公平性原则、竞争性原则、激励性原则、适宜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对员工为公司付出的劳动和做出的绩效给予合理的回报和激励,激励员工更好的促进公司的战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除人力资源部另行的专案方式处理外(例如临时特聘专家、外聘技术人员)均依本方案实施。第三条 原则本制度实行定岗、定职、定级、定薪原则,同时将一些隐性收入显性化,并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薪酬体系,实现三结合:薪酬与岗位价值紧密结合、薪酬与员工业绩及团队绩效紧密结合、薪酬与公司发展有效结合起来。公司薪酬的设计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体现公平及可持续性发展原则,具体如下: 公平性原则:薪酬以体现工资的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为导向;竞争性原则:薪酬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为导向;激励性原则:薪酬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绩效奖金、创新奖金等激励性工资结构的设计,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适宜性原则:薪酬水平须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