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第1条 目的。为对进料过程、制造过程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品进行识别与控制,减少成本损失,提升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批量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管理。第3条 责任权限。工厂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控制与管理工作,并监督生产部门对不合格品的返工、筛选、标识和隔离工作。第4条 不合格品来源分类.1进料检验不合格品。2制程检验不合格品。3成品检验不合格品。4客户投诉或退货品。第5条 不合格品的评审。1发现不合格品后,由发现部门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由工厂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2进行不合格品的评审时应分析原因,制定处理方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由参与评审人员签字认可后,报主管副总审批,对影响重大的不合格品的评审意见,需报工厂总经理审批。第6条 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案包括以下四种方式。1返工或返修。2让步接收。3降级使用。4拒收或报废。第7条 进料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进货料不合格品的鉴别、标识由质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