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中心制度与流程养老中心入住须知1.提供一月内的体检证明(二级以上医院)2.无传染、精神病。3.不擅自外出或在外留宿,特殊原因在外留宿或外出须老人或家属请假,并作好相应准备工作。4.探视时间:上午点至12点 下午点至点5.办理入住手续:签定协议、缴费等6.不要将贵重物品置于房间内,对自己保管的钱物如有丢失,责任自负7.未经允许,家属不得在房间内留宿8.爱护公物 爱护消防设施 无烟单位9.未经中心允许勿在房间内使用电磁炉等电器,不得擅自使用医疗器械,违者按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后果自负10.送养人应祥细告知老人情况,有精神病史、自杀、自残和伤害他人行为,院方拒收,如送养人隐瞒病情而造成后果,由送养人负责11.送养人地址、电话变更及时联系12.缴医疗备用金3000元13.入住时至少购买两套床上用品(三件套)成本价140元/套14.用餐时间:早 7:30 午11:30 晚5:3015.入住时请携带以下物品卫生用品:牙刷.牙膏.毛巾浴巾.水杯.刮胡刀.指甲刀.防滑拖鞋.眼镜.肋听器.拐杖.轮椅等16.鞋袜有防滑纹,房间内禁用地毯或垫子17.入住协议终止后,送养人将医疗备用金收据和协议带来办理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