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规划条件划条件1、审查要点、审查要点1)审查建设主体是否复合法定资格,申请事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复核建设项目投资批准、审核和备案文件(按国家投资规定需要的)3)复核建设用地性质、范围是否复合选址意见书要求(按国家规定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的)4)复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否附具规划条件,其中规定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等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规划主管部门此前拟定的规划条件(出让用地项目)5)审查建设项目是否通过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价(不需办理选址意见书而法律、法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的)6)审查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和地方技术规定、规划条件和各部门要求(建设项目需在用地许可阶段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2、操作要求、操作要求1)确定建设用地及代征城市公共用地范围和面积,划定用地红线图。2)确定建设用地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指标。3)将规划条件并作为用地规划许可的附件正式核发。拟定规划条件拟定规划条件1)拟定规划条件的阶段)拟定规划条件的阶段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1.1由土地行政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