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及要求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及要求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l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25号)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护士需要填写、书写的护理文书护士需要填写、书写的护理文书 l体温单l医嘱单l病危(病重)患者护理记录单l手术清点记录单。书写要求书写要求l一律使用蓝黑水笔书写 l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日期用年月日,时间采用24小时制,具体到分钟。l记录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 l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医学术语和通用的外文缩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l如出现错字时,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护理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护理人员书写的记录的责任。l实习护士、试用期护士、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实习护士、试用期护士、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或未经注册护士未经注册护士书写的护理记录,应由本医疗机构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护士审阅并签名,需修改时用红色笔修改并签名。1、体温单填画要求、体温单填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