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罗湖区清理整改违法侵占河道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根据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清理整改违法侵占河道专项行动的通知(深水监察201760 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我局对区管河道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违法侵占区管河道台账,制定了区管河道清理整改计划和实施,并按照整改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为切实保障辖区河道行洪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罗湖辖区河道中除市管河道外,多为流域面积小于 10 平方公里的小河流(此类河流尚未划定明确管理范围线)等实际情况,我局通过开展河道清障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阻碍行洪的各类违法行为,清理影响行洪的障碍物,特别是位于河床内的各类障碍物,全面恢复河道流态,维护河道管理秩序,提高河
2、道行洪能力,保障河道行洪顺畅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主要做法为:结合深圳水库水源地拆违行动,密切与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对位于水源保护范围内影响行洪的“农家乐”及搭建的违法建筑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拆除;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实施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对影响行洪安全的障碍物设置单位或个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进行严厉查处;加强所管河道的巡查和检查,组织开展河道垃圾的清理,做到“一日一清”,组织清除河道影响范围内的违章建筑、搭建的棚舍、树木、弃土弃渣等行洪障碍。经统计,通过多方努力,在实施河道日常监管过程中,我局本次行动累计清理河道影响范围内违规搭建板房、“农家乐”棚舍等违建 680 余平方米,违法种植 2500 余平方米。今后,为巩固整治成效,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加强直管河道日常管养,对于在河道影响范围内发现新增违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及时清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2017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