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解解读读 提提 纲纲 现行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 主要内容现行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原北京市房地局等部门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原北京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发布关于发布 的通告的通告(京建物20062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原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原则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改为改为“维修资金维修资金”。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住宅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旧办法第四条规定,凡商品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解读:解读: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确定了“维修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