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共(共6章章40条)条)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7条)条)第二章事故与责任(第二章事故与责任(7条)条)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序(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序(8条)条)第四章事故损害的赔偿(第四章事故损害的赔偿(9条)条)第五章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第五章事故责任者的处理(5条)条)第六章附则(第六章附则(4条)条)第一章总则(7条)l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l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一章总则(7条)l第三条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l第四条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l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