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法律合同法律讲座座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王延兵1一、买卖合同的概念v法律上的定义: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v通俗的讲:买卖当事人为了规避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不信守承诺,或发生其他变故而产生的风险,为了规避不必要的风险,而订立买卖合同。2二、买卖合同的特点v第一,合同主体方面的特征,它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合同双方当事人必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本着平等、自本着平等、自愿的原愿的原则订立合同。立合同。所谓平等,是合同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因主体的差异而享有特权;所谓自愿,就是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另外一方,不能以强迫交易的方式来达成合同。v第二,合同是一种法律行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所谓的法律行为就是合同主体实施的是合法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本质是一种真实意思表示。3v第三,合同的目的性。合同的目的是合同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它有目的性,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在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是变更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是消灭一种权利义务关系。v第四,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一旦达成,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