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云南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 第 8 期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 5月 16日 按: 2018 年 5 月 14 日, 全省第二次 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昆明召开,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显刚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现将 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张纪华 在会议上的 讲话 印送 大家 , 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 2 加强督促督办 全力做好污染源普查 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张纪华 ( 2018年 5月 14日) 尊敬的显刚 副省长, 各位领导,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 我就全 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及下
2、步 工作安排简要汇报如下: 一、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国情调查,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支撑。去年以来,按照国家关于普查工作的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着重抓了 8 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领导。 2017 年 7 月,省政府印发通知,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省环境保护厅、省统计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 15 个省直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普 查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境保护厅。 12 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污染源普查的范围、内容、
3、技术路线、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措施及省直相关部门的责任。随后,全省 16 个州市、 129个县市区均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其中 16 个州市、 94 个县市区印发了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省级及昆明、曲 3 靖、楚雄等 11 个州市印发了年度工作计划。昆明市、迪庆州政府组织召开了普查动员部署会,昆明市政府还与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度假区)管委会签订了责任书,将普查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二是强化工作保障。 我厅成立了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各级普查机构也相应地落实了工作人员 1124 人。省普查办编制上报了经费预算,落实省级普查经费3090 万元
4、。昆明、曲靖等 15个州市已落实本级普查年度经费 1412万元。 53 个县区落实普查经费 1846.54 万元,其中德钦县在财政不充裕的情况下,安排普查经费 112 万元。各级普查机构均已落实办公场所,环保专网已全部接通,已具备数据上传条件。 三是强化技术支撑。 省普查办分行业组织成立了 9 个技术组,构建了全省普查工作技术 支撑体系。本着服务基层、统一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确保质量的原则,制定了我省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工作实施细则,开发了清查建库软件系统,强化了普查数据填报、流转和审核汇总功能,会后 我们 将提供全省统一使用。 四是强化业务培训。 组建了 35 人的省级培训师资队伍,依
5、据国家培训内容,认真编制培训教材,形成 “内容统一 ”“课件统一 ”的培训资料。组织开展了对州市级培训,同时重点对文山、丽江、怒江、楚雄、迪庆 5 个州市的普查工作队伍开展了培训,昆明、曲靖、红河等 3 个州市普查办,依托省级培训资料,也开 4 展了对各县的普查业务培 训。 五是推进清查工作。 在省直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对国家下 发的普查名录进行补充完善,形成了 16.87 万个工业企业及基本活动单位、 11992 个承压锅炉、 385 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省级清查基本单位名录底册。并以乡镇为划分单元,将工业企业及基本活动单位省级底册下发市、县两级,以县区为划分单元,将承压锅炉省级底册下发
6、市、县两级,组织开展比对,补充清查名录。目前,德宏、临沧、保山等州市完成地方名录库增补。红河、玉溪等州市已开展生活源锅炉、入河排污口实地排查。 六是开展国家试点。 昆明市作为我省唯一一个国家全面试点地 区,稳步推进普查试点工作。选聘普查员 561 名,指导员 295名。顺利完成了 3.36 万个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 798 台生活源锅炉、 825 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82 个入河排污口的现场清查、确认及基础表格填报工作。 七是营造工作氛围。 我厅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云南环保宣教网、环保宣教微信公众平台开设了 “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栏 ”,及时宣传普查工作动态。联合省委宣
7、传部制定了云南省普查宣传工作方案。云南日报、云南省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普查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昆明、红河、迪庆等州市,呈贡、文山、牟定、永仁县等 县市区积极开展了相关宣传活动。 八是强化工作调度。 省、市两级普查机构均建立工作调度及督办制度,安排专人开展工作调度,调度内容含基础保障落实情 5 况、清查和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入户调查准备情况、 “两员 ”选聘情况等,对普查工作推动慢的地区及时进行提醒和督办。 总的来看,全省普查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对照国家要求和我省实施方案,全省工作进度仍然滞后,主要有 3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 2017 年 12 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普查方
8、案,明确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来,时间已经过去 4个月了,部分地方和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到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职责任务没有落实到位、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工作进度明显滞后。大部分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还没有充分行动起来。普洱、临沧、大理等州市的 35 个县区至今还未印发普查实施方案。 二是保障落实还不到位。 部分地区普查保障不到位。西双版纳州未落实州级工作经费,普洱市级经费落实仅 5 万元。怒江、曲靖、昭通、文山、临沧、大理等州市的 76 个县还未落实工作经费。州市级普查机构专职人员不足,曲靖、玉溪、 德宏、保山等州市市级专职人员少于 5 人,怒江州州级仅 1 人专职开展普查工作。三是清查工作不扎实。 在清
9、查工作全部铺开,即将提交阶段性工作成果的 关键时刻 ,部分地区工作 依然十分滞后 ,特别是县级对本次污染源普查的目标、内容、工作机制、技术要求研究不深不细、不细化具体工作步骤、不主动思考解决方案,被动式工作心态严重。清查名录库比对、增补工作进展迟缓,仅有少部分州市开展了生活源锅炉、入河(湖)排污口实地排查,与清查工作完成时限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6 二、下步工作安排建议 目前,普查工作已进入全力冲刺阶段,时间紧、任务重,针对上 述存在问题,我厅将切实履行好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着力抓好以下 3 个方面的工作: (一)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 6 月底前
10、要 完成清查建库、昆明市普查试点以及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放射性指标初测工作 等三个方面重点工作 ; 7 月 20 日前完成普查数据采集及处理相关设备采购及建设工作; 11 月底前完成入户调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紧紧围绕这几个时间节点,对标对表,加强协调、落实工作经费、强化人员保障、倒排时间表、做好质量控制,确保我省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 ( 二)突出重点,狠抓清查及试点工作。 目前,离 6 月底完成清查建库及昆明市试点工作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要完成全省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培训、实地清查、现场监测、质量审核、数据汇总及上报等工作。昆明市还要按国家要求开展入户调
11、查工作。工作任务重、 工作 质量要求高,同时工作成果对后续工作也将起到基础性作用。因此,各地要按照如下要求,制定路线图 、时间表 ,挂图作战。 一是 5 月 25 日前完成 “两员 ”培训。各州市普查办要认真按照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迅速确定 “两员 ”,省普查办将在会 后立即组织 6 个培训组分赴各州市开展培训,各州市 7 要认真组织,培训结束后,及时将选聘的 “两员 ”信息上报省普查办。 二是 5 月底至 6 月 20 日集中做好实地清查。 县级普查机构要做好清查任务分配,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员会熟悉辖区情况的优势,确保工作有序、
12、有效。 三是 6 月底前完成清查结果报送。 各级普查机构要及时向上级普查机构上报清查结果,同时上报清查工作报告。 四是加强工作调度。 清查期间实行双周调度,以 5 月 10 日为起始点,州市普查机构每逢双周的周 三 17:00 前将市、县两级普查机构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省普查办。 五是总结 推广试点经验。 在昆明市做好入户调查 “先行先试 ”、搞好实战演练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三)严格规范,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国家已印发了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落实 2 个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建立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数据质量溯源制,开展全过程核查及质量核查评估工作,把质量控制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经得起历史检验。 会后,我们将按照显刚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抓好落实。 8 送: 各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州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