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建设标准:建设标准: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区乡政府及相关部展规划和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区乡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本区中医药事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本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分值:分值:2525分分检查评估方法:检查评估方法:1.1.查阅政府文件等相关资料;查阅政府文件等相关资料;2.2.政府及相关部门访谈。政府及相关部门访谈。1 1评分标准:评分标准:1.1.未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扣未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扣5 5分,未纳入卫生事分,未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扣业发展规划扣5 5分,未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扣分,未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扣5 5分;分;2.2.未建立区乡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机制扣未建立区乡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机制扣5 5分;分;3.3.未制定本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扣未制定本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扣5 5分;分;4.4.对上述政策措施未组织落实扣对上述政策措施未组织落实扣1010分,落实不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