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二一二年二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3-2005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5 年 5 月 1 日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土方工程管道3、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4、钢质管道及管件的防腐5、埋地钢管敷设6、聚乙烯管敷设7、管道附件与设备安装8、管道穿(跨)越9、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施工10、燃气场站11、试验与验收1、总则 为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计压力不大于4.0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输配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2、土方工程 土方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