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危废、危险化学品的区别,应该怎么处理什么是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一)定义,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 企业生产过程中也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如矿山企业产生的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交通运输制造业产生的废旧轮胎、橡胶,印刷企业产生的废纸,服装加工业产生的边角废料、皮革边等。工业生产中常见的固体废物(废石、废轮胎、印刷废纸、废皮革等)国家对于固体废物的法律认定 除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明确了固体废物的定义外,国家还出台了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通过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等一系列严格的判断程序,明确某样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特别是针对有些企业利用固体废物生产副产品,副产品不满足产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