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1 电气操作人员应熟知“本系统电气设备管理规程” 和“XX地区电气规范” 中的相关内容,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1.2 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厂的电气设备,电路系统,输变电设备的性能、原理、 构造、运行、维修等技术和安全规定。1.3 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严格的技术和三级安全培训后的合格人员。1.4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必须保持工具和仪器、仪表的良好状态, 进入工作场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时,严禁打闹开玩笑。1.5 电气设备和线路,不论高压、低压,在未确知其是否有电时,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接触。1.6 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至少有两人。而且要操作熟练的电气操作人员方可进行操作。1.7 在全部和部分停电的电器设备上工作必须悬挂标识牌。1.8 变配电所停送电时,必须填写停送电联系单,并由主管负责人签字。由电气人员按停送电联系单断开电源开关,并在该开关上挂上相应的警示牌及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1.9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或服用感冒药者,禁止高空作业。1.10 学徒工、培训学习人员均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