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脚手架搭设标准:横平竖直、连接牢固、底脚着实、层层拉结、支撑挺直、通畅平坦,设施齐全、牢固。2. 架子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3. 架子工必须严格按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4. 脚手架不得钢、竹混搭,主要受力杆件,如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和剪刀撑等,在同一建筑立面必须使用同一材质的材料。5. 钢管脚手架的钢管必须符合国标3号钢的技术条件,外径为48毫米,壁厚为3.5毫米,禁止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变形或有裂纹的钢管。6. 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7. 竹脚手架不准使用青嫩、枯脆、裂纹、白麻及虫蛀的竹杆;各类杆件有效部分的直径小横杆不得小于9厘米,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绑扎脚手架的铅丝不得细于16#,并应双股并联捆扎。8. 脚手架内立杆与墙面间每隔三步设一道隔离笆;脚手架应设置之字形的上人斜道。斜道应有独立的支撑系统,转角休息平台应不小于3平方米,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