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偷盗、抢劫应急处理1、保安人员在执勤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偷等)损害或威胁单位或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要切实履行护卫职责,在可控情况下迅速制止犯罪,防止事件进一步恶化。坚决杜绝个人英雄主义,尽量避免与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发生正面肢体冲突,保护好自身安全。2、当发生突发案件时,要保持镇静,设法控制罪犯,同时立即通过通信设备呼叫救援。报警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3、保安人员在听到求救信号后,要立即赶到现场。4、若犯罪嫌疑人逃跑,无法追上时,要看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特征及逃跑路线等。5、有案发现场的(包括偷盗、抢劫现场)要保护现场,在警察到来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不得让外人进入现场;在警察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保安员不得离开。6、记录用户提供的所有情况,记录被抢(盗)物品及其价值,询问住户是否有任何线索等情况。7、若是流窜作案,没固定场地,对犯罪嫌疑人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要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保安人员或其他人员的指纹等痕迹留在物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