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矿集团公司每周对下属煤矿开展检查次数是否符合要求2.煤矿企业是否按照要求每周开展安全自查工作。3.煤矿集团公司和煤矿企业开展检查和自查过程是否真实有效,并且切入要害和重点,是否存在走过场、走形式的情况。4.煤矿集团公司和煤矿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对钻孔进行验收。二、基础管理1.生产煤矿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建设矿井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设计建设施工;2.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是否培训考核合格;3.法定代表人、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是否按规定入井带班;4.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具有相应资格;5.是否制定岗前安全培训计划,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符合要求;6.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是否得到落实;7.是否存在“五假”、“五超”行为等;8.是否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管理职责是否落实,是否设置采掘技术管理、“一通三防”、地质测量、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