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议关于完善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议导语: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几点建议: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认罪协商程序;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不能降低定罪的证明标准;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纳入强制法律援助的范围;应当明确认罪认罚量刑从宽幅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也要求“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探索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简化工作流程,构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2016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实行繁简分流,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及时惩罚犯罪,加强人权保障,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但是,如果相关制度设置不合理,不仅不能实现司法改革目标,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