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制度 职责医院工作制度 推荐度: 医院工作制度 推荐度: 医院的工作制度 推荐度: 医院工会工作制度 推荐度: 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制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医院工作制度 职责医院工作制度职责二十、处方制度1.医师(士)处方权,可由科主任提出,主管院长批准,医务科备案,并将本人签字或印模留样于有关科室。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生更改并盖章或签字后再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或签字不清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配发。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处理。处方中有相反、相畏或超大剂量的用药,调剂室可拒绝调配,如属特殊配伍,医师需在处方上签双名。 4.饮片、中成药(包括剂型改革后的各种新制剂)、西药三类药品不得同方书写,饮片处方应注明煎法(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等)、剂数、服法和禁忌。药名要用正品名或惯用药名,饮片剂量单位用国家规定的“克”制,西药用“克、毫克、毫升”等以及通用的国际单位。中西药都要标明剂型,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5.一般处方以3-5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处方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