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信推广服务合同甲方:珠海世邦城市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珠海微联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微信推广服务合同甲方:珠海世邦城市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珠海微联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所需乙方微信推广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 1 条 概念及定义1.1 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平台是一个自媒体平台,它是微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1.2 本地市场:包括但不限于广东省珠海市境内。1.3 推广平台:是指所有可用于通过微信进行产品销售及品牌推广的平台,
2、包括但不限于 “珠海微助手”微信号:w0756580、 “珠海及时帮”微信号:w0756885, “珠海网”微信号:zhtv_n21 等,乙方须获得甲方授权后方可对甲方品牌及产品进行相关推广。1.4 推广品牌:目前包括“世邦”品牌及经甲方确认对外宣传的品牌。1.5 平台费用:“珠海微助手”微信号:w0756580、 “珠海及时帮”微信号:w0756885、 “珠海网”微信号:zhtv_n21 等微信平台收取的平台推广费用。第 2 条 合作方式及推广内容2.1 合作方式:甲方授权乙方通过微信推广平台,宣传推广经甲方确认的推广品牌,同时配合甲方进行相关销售、活动宣传,以此为甲方拓展移动互联网领域的
3、品牌知名度。在运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司其职,协同配合。2.2 推广时间、方式及费用推广平台 推广日期 位置 推广方式 推广次数 收费标准(元)1条 4200/条珠海微助手(w0756580)2015年 6月 29日1条 4200/条2015年 6月 26日 1条 4200/条珠海及时帮(w0756885) 2015年 7月 2日 1条 4200/条2015年 6月 26日 1条 3500/条 珠海网(zhtv_n21) 2015年 7月 2日头条A.以软文形式对甲方产品进行推广;B.以活动召集形式对甲方销售活动进行推广;C.配合甲方各类日常活动进行线上策划及执行; 1条 3500/条合计(元)
4、 5条 19600第 3 条 合同总金额及支付方式3.1 合同推广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万玖仟陆佰元整(¥19600元) 。 前述费用已包含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推广、技术支持、平台维护、管理、沟通联系、税金等一切费用。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2 付款方式、数额及时间款项阶段 付款时间 付款金额全款 合同生效之日起 15日内 ¥23800.00 元乙方指定账户:3.3 甲方支付上述费用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第 4 条 推送及维护4.1 甲方应在每期软文推送前
5、1 天向乙方提供软文稿样、背景资料及数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夏湾支行开户名/收款人: 珠海微联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账 号: 44356801040004666据。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推送图文信息的编辑。推广内容采用甲方样稿,乙方不得随意改动。4.2 乙方编辑完成后应将推广内容发给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送。4.3 软文推送过程中,甲方临时对推广内容或推广时间有变动的,应提前2天通知乙方。4.4 合同期内,乙方负责推广平台的维护,确保推广品牌及信息按约定持续、有效、完整、准确发布。若推广中断,乙方应及时处理恢复,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推广内容被删除,或推广内容中断持续达12小
6、时。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5.1 甲方权利:5.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照合同的约定完成推广服务。5.1.2 甲方有权对实际推广情况进行监督、核实,并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及修改意见。5.2 甲方义务:5.2.1 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5.2.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若本合同费用在实际履行的过程中有变动,以双方书面方式确认的实际发生额为准,并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金额中予以结算。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6.1 乙方的权利:6.1.1 乙方有权就其向甲方提供的推广服务向甲方收取约定的费用。6.1.2 乙方有权审查推广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相应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推迟或拒绝推送。推送后因内容和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导致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6.2 乙方的义务:6.2.1 乙方应按约定提供推广服务。6.2.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推广信息所必须的文件和有效证明,乙方负责推广内容的制作发布并办理推送本信息所涉及到的各类审批登记备案手续,取得相应的批准文号,并承担相应费用。若因手续不完备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处罚由乙方承担。6.2.3 乙方在软文推送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及侵权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因广告发布侵犯甲方、第三人合法权益等) ,由乙方负责处理,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保密义务7.1 双方应妥善
8、对另一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妥善保管及保密,除订立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之需要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许可第三方擅自使用、复制对方提供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设计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7.2 双方对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知晓的有关对方的任何商业资料及信息包括广告发布期限、价格等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未获得对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此类资料或信息直接及间接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知悉。7.3 保密条款为永久性生效条款,不因合同的中止而失效。第 8 条 违约责任8.1 如推送错误(包括但不限于位置、内容、形式、时间等) 、推送中断达 1 小时的,由乙方给予甲方错一补一的补
9、偿,如推送内容被删除且无法再次推送的,且乙方另须承担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赔偿金。推送时间累计不足 1 小时的,按未推送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软文制作、推送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作为违约金,并且推广时间相应顺延。逾期超过 5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支付违约金。8.3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未付款金额的 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8.4 任何一方故意泄露对方商业秘密而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
10、费用。第九条 不可抗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政府政策或其它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向乙方预付而未使用的服务费用。第十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第 11 条 其他11.1 廉洁合同及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书面证明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
11、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3 本合同及本合同有效期内形成的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变更条款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11.4 本合同签订后,将代替之前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书面或口头承诺;同时任何对本合同或合同附件的修改、补充等均应采取书面形式且经甲方签字确认,否则不能生效;11.5 甲乙双方之间的有效通讯联系地址以本合同列明的为准。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如变更后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则视为未变更。双方之间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除直接送达外,应以挂号信函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一经送达上述联系方式,即视为送达;11.6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珠海世邦城市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珠海微联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电话:0756-8988888 传真:8603108 电话:0756-2222606 传真:地址:珠海市前山三台石路 31 号 5080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建业一路3 号电子科技大厦 302日期: 年 月 日廉洁合同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预防商务往来的违法违纪事件发生,甲方、乙方同意在双方的商务合作中履行以下约定。一、甲方廉洁义务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有关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
13、定,并自觉配合乙方遵守执行。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钱、物,有价证券;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与乙方组织对执行业务有关的私人会馆等娱乐场所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乙方介绍给予家庭成员或亲友从事与业务有关联的材料、设备供应或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钱物。 二、乙方廉洁义务1.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世邦佰亚集团廉洁管理规范 ,并自觉配合甲方执行。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用;不得对甲方人员馈赠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予甲方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人
14、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通信、办公和家庭生活用品;不得邀请甲方人员参加对执行业务有关的私人会馆及娱乐或宴请活动;不得接收甲方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业务合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项目分包经济活动等;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出境和旅游活动;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人员赠送钱物或有价证券。2.乙方在与甲方商务合作中,严禁以下行为:(1)向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员送礼品、礼金,赠有价证券或干股,给予“好处”或安排工作等;(2)支付应由甲方相关人员承担的费用或支付甲方相关人员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特定关系人费用;(3)超标准接待、宴请甲方或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特定关系人,安排观光旅游、度
15、假,到私人会馆等娱乐场所消费;(4)以虚假资质、资信及证明材料骗取甲方商务合作;(5)以利诱、敲诈、威胁或诬告等手段,引诱或逼迫甲方人员违法违纪,提供资源或实施合作;(6)涉及或关联案件,但以伪证信息或材料,拖延、阻碍案件调查工作;(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不廉洁诚信行为。3.乙方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行为,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甲方相关监察部门。联系方式:举报电话:0756-8603923, 0756-8526903邮 箱:三、违约责任1.甲方人员违反廉洁义务,经调查属实的,甲方依据世邦佰亚集团廉洁管理规范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乙方及其人员违反廉洁义务或违反世邦佰亚集团廉洁管理规范 ,经调查属实,甲方将乙方列入“黑名单” ,并保留登报报道涉及腐败事项的权利。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甲方与乙方已签订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全部或部分商务合同。此外,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